记者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临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15日上午8:40在
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442会议室召开。本次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将围绕两个方案进行听证,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水量144立方米(含144立方米)2.95元/立方米;方案二:第一阶梯用水量156立方米(含156立方米)3.00元/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我市城区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目前尚未实施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优惠,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按2.65元/立方米执行,超出第一阶梯水量的部分不予以优惠,按文件规定价格执行。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对目前尚未实施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仍未实现一户一表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适当加价。此外,还将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城区居民阶梯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户(含144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40立方米/户(含240立方米),第三级阶梯年用水量240立方米/户以上。城市供水综合水价,含城市供水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
我市现行的基本水价为1.55元/立方米,根据文件要求把城市附加费0.05元/立方米和供水二次加压费0.33元/立方米并入居民基本水价中,考虑合表用户的供水二次加压电费由供水企业承担,还有部分用户没有二次加压设备,所以供水二次加压费按照0.30元/立方米计算。并入后的居民基本水价为1.90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0.70元/立方米和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保持现行标准不变为2.9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3.9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6.75元/立方米。
2016年底,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95元,非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40元。
调整后的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3.2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4.1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7.00元/立方米。
方案二: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56立方米/户(含156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56-264立方米/户(含264立方米),第三级阶梯年用水量264立方米/户以上。城市供水综合水价,含城市供水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
我市现行的基本水价为1.55元/立方米,按照文件要求把城市附加费0.05元/立方米和供水二次加压费0.33元/立方米并入居民基本水价中,考虑合表用户的供水二次加压电费由供水企业承担,还有部分用户没有二次加压设备,所以供水二次加压费按照0.30元/立方米计算,根据成本监审报告企业供水成本为1.64元/立方米,高于现行基本水价1.55元/立方米,拟在现行基本水价基础上提高0.05元/立方米,并入后的居民基本水价为1.95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0.70元/立方米和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标准为3.0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3.9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6.90元/立方米。
2016年底,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95元,非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40元。
调整后的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3.2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4.2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7.15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
居民污水处理费0.70元不变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10元
将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自备水源用水污水处理费分类进行合并,改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和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非居民用水包括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自备水源用水。
2015年底,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70元标准不做调整,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每立方米1.10元。2016年底,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95元,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40元。执行范围为城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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