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临沂滨州两市重点流域治污工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表扬两市在重点流域治污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是国务院评估省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2014年,省政府确定由临沂、滨州两市代表我省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2015年,山东省淮河、海河流域均获得流域内第一名的好成绩。
2015年3月29日至4月1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对全国九大重点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我省淮河、海河流域均获得流域内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分别位列全国九大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名和第四名。至此,我省已分别连续八次和六次获得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第一名。
为表扬先进,省政府决定,对临沂市和滨州市予以通报表扬。《通报》指出:“希望两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临沂、滨州市的经验和做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