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少人的就业观也发生变化,逐渐由“就业潮”向“创业潮”转变。在18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关于临沂市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发布会上,最新出台的《临沂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个文件,为市民就业创业带来新的“福利”。其中,《意见》指出,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
关键词:创业基地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获50万元补助
《意见》指出,要加强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将创业与盘活闲置资源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各地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
同时,加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力度,2015——2016年,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含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市里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关键词:融资
多种投融资方式助创业者获取资金
为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明确规定,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开发“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小微信贷工厂”等多种方式为小微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同时,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共担风险,共同发展。不仅如此,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政策,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
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落实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和奖励性补助政策。探索多形式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增长机制,将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
驻临高校学生可休学创业
《意见》明确,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驻临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在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同时,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村网上创业,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到1.2万元
根据规定,将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
《意见》还指出,鼓励创业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加大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落实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优先保障用地,对各类创业主体,优先安排创新创业用地计划指标。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
“三支一扶”毕业生满1年可续签
《意见》中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同时,实施“千名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每个县区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
关键词: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高
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
《意见》从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强化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方面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从2015年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分别提高至700元/人、800元/人、1000元/人。
同时,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推广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和效益。为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水平,《意见》明确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