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临沂市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经中共临沂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孔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8月23日,市纪委网站转载省纪委网站信息:临沂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作良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上级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把纪律挺在前面。梳理回顾2016年强化党内监督、坚决惩治腐败“成绩单”,业绩令人鼓舞,成效显著。
“红脸出汗”渐成常态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临沂动植物园副主任梁益玺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补交公车使用费用,给予临沂动植物园副主任尹志芳(主持工作)诫勉谈话;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2016年12月28日,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6年以来,市纪委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和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力等从严追究责任,全市共办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119起,同比增长13.3%;处理173人,同比增长21%。
市纪委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和86个市直部门的526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把谈话函询作为组织监督的常态化措施,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函询结果由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2016年,市纪委共谈话函询县处级干部33人。
坚持快查快结,缩短执纪审查时限,提高效率;涉嫌违法犯罪具备移送条件的,先期作出党纪处理,杜绝“狱中党员”;开展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到党政纪处分清理工作,已全部处理到位;严格审查程序,加强对执纪审查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突出审理特色,用好纪言纪语,提高审理报告质量。
“以往司空见惯的‘惯例’和不被党员干部重视的‘小问题’,在执纪越来越严的当下,已很难逃脱纪律的惩处。”市纪委副书记贾伟华如是说。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353件次;初核1334件,同比增长11.9%;立案2224件,同比增长47.4%;结案2141件,同比增长39.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81人,同比增长38.1%,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市纪委与公检法相互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267件。
驰而不息纠“四风” 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个
2016年12月28日,两节将至,市纪委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各县区纪委相继下发通知,推出“曝光专区”,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整治“节日腐败”入手,紧盯年节假期,抓早抓小、串点成线,弛而不息正风肃纪的一个缩影。
突出抓节点和重点,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年节假期,对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组织集中检查,去年市纪委共开展明察暗访7次,查实问题53个。推动监督常态化,通过定期调度、问题排查、交叉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针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既运用好网络、手机等科技手段,又注重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让变异的“四风”无处藏身。开展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对195个市直部门及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个,处理3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4人,同比增长21%。坚持月报告、季通报,对重大典型案例实行专项通报,市纪委8次通报曝光36起典型案例,县区纪委60次通报曝光143起典型案例,发挥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维护群众利益 查处侵害群众腐败问题804个
“沂水县沂城街道顾家崖村原党支部书记顾成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土地流转补偿资金,侵占并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私自将村道路硬化工程承包给个人,沂水县纪委给予顾成玉开除党籍处分;费县探沂镇大探沂村原党支部书记罗垒私自将村土地增减挂项目专项经费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费县纪委给予罗垒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1月25日,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袁堂学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扣留村民低保金并占为己有,兰陵县纪委给予袁堂学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缴贪污款……”2016年9月1日,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总书记强调,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016年,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对2013年以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和“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对1851个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对土地征收、“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行为,坚决依规依纪处理。强化督导督办,市纪委对51个重点乡镇(街道)进行直接督导,共交办问题线索227个;对群众重复反映、相关问题迟迟得不到回应解决,以及省纪委转办要结果、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直接查办。
“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规范高级领导干部言行;干部任用考核要真正体现民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下决心刹住不正之风,各权力部门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采访中,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表示他们有三盼。
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4个,处理869人,其中党纪处分849人,政纪处分28人,组织处理37人;市纪委5次通报曝光26起典型案例,县区纪委68次通报曝光228起典型案例,并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作专题通报。
打铁还需自身硬 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
2016年7月14日,临沂市省管副厅级干部、全市县处级干部、市属国企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2529人在临沂大学参加了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集中测试,揭开了我市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测试的序幕。“这个学习过程是很宝贵的,真是让自己受益匪浅,澄清了以前很多模糊的认识,政治信仰坚定了,思想道德修养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增强了。”市纪委常委张红表示,德廉和党纪党风测试对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全市营造了学党章党规,遵守党纪的浓厚氛围,很不错。
为严防“灯下黑”,市纪委实行纪律审查分级管理,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信息月报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核查、督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推进廉政教育进党校,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开展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关口前移,筑牢防线。发挥新媒体优势,改版提升市纪委互联网站,打造“沂蒙清风”微信、廉政提醒短信平台。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建立协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深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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