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市获得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220万元,由各县区根据拟分配数额提报拟补助项目。为接受社会监督,临沂市环保局将具体补助项目和数额予以公示,其中,莒南县合计150万元,临港区合计70万元。
同时,临沂还获得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补助资金432万元、试点补助资金60万元,由各县区根据拟分配数额提报拟补助项目,沂南县获补助资金最多为85.42万元。另外,费县成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试点县。
鲁南商报记者 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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