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对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适当调整预售进度要求,将高层、小高层建筑预售形象进度不少于地上12层调整为不少于地上6层,多层建筑调整为正负零;对复工的项目,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
济南市政府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进行解读。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介绍,建筑业、房地产业对济南市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政策意见的出台,既是为解决因疫情防控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也是为保证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政策支持。
吴力介绍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也面临着因停工停产、销售受限造成的短期资金困难,因防疫物资购买渠道少、货源不足、办公场所限制造成的生产防疫困难,因交通管制、各居住地封闭、限制出入等原因造成的外地一线建筑员工返岗困难,原材料企业复产、物流难造成的原材料供应难及复工流程、手续不明确,部分正常行政服务审批业务无法正常受理等难题。
对此,济南市适当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及预收款资金监管、疫情期间销售方式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在预售资金返还节点方面,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进度未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主体结构节点核减,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内外装饰节点核减,完成内外装饰的按完成单体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核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已取得综合验收备案核减,终止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在销售方面,济南市鼓励企业通过线上销售、线下预约办理的方式售房,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济南市正在研究售楼处、中介门店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营业的意见。关于购房资格核验工作,近期该市相关部门已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原件核验容缺办理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房屋销售等相关业务的正常进行。
此外,济南市还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银企对接会、畅通线上金融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短期流动性困难。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定履约延续期或责任豁免期、加快规划土地审批服务,以确保土地供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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