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如果我们自己购买二手房屋的话过程会非常的漫长,但是通过中介我们会省去很多的时间,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也会更方便快捷一些,所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通过中介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注意事项一:在买房前要仔细查清房屋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
买房人在看房的时候,要查看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同时验明身份证、户口簿,以确认卖房人就是产权证书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
代人卖房的,必须有房主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最好经公证;有房屋共有人的,最好要见到各位房屋共有人。房屋本身有贷款未还清的,或者有物业、水电、燃气、供暖、网络、电信、有线电视费等费用没缴清的,要与房主协商及时缴清。
最好不要购买那些正处于权属纠纷中的房屋,如继承、析产、离婚财产分割的,或者被抵押、担保、查封的。不要轻信中介员工的口头承诺和解释,一切都要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仔细核实。
注意事项二:签署各种法律文件和合同时要慎重仔细
看房期间,不要签署《看房协议》之类的文件;确定要购买卖方的房子时,不要签署《居间中保合同》、《买卖居间合同》之类的三方协议,要单独与卖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买房人应当运用补充条款与卖房人尽可能细化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时间,并且规定好逾期的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往往是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要逐条仔细审查条款内容,对于不合理之处要当即提出异议,充分利用补充条款、特别约定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合理规避和防范风险。
对于中介服务费用的组成,买房人应当要求中介公司明示,在居间合同中加以详细规定中介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尽可能不签署某些中介公司提供的《佣金确认书》一类的文件,以免在法庭上陷入不利地位。
注意事项三:买房人要巧妙利用多渠道规定卖房人和中介公司的义务,明确他们的责任,合理分配风险
一方面,为防止某些卖房人违背诚信“一房二卖”,可以设法在《买卖合同》中提高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等于“一房二卖”后的差价,或约定成如果卖方违约,则由卖方赔偿买方已支付的居间费用。此外,买房人也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提高交付定金的数额,这些方法都可以加大买房人的违约成本,形成对其违约行为的有效制约。
另一方面,对于中介公司,要督促其诚实、及时、勤勉尽责地完成各个阶段的手续。对每一个环节如网签、缴纳契税、贷款申请、过户,都要及时掌握进度、动态,主动积极与卖主、中介保持联系、加强配合,防止因为这一系列后续手续遇到拖延或者障碍导致买卖合同解约。最好将办理网签、过户规定在居间服务的内容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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