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协委员建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众多网友点赞。民众对当前“以建筑面积计价销售”颇有微词,其实主要矛盾不在于房价计价方式,而是“世人苦公摊面积久矣”。按照规定,商品房销售有三种计价方式,即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按套(单元)。开发商“唯建筑面积”行事,是因为在按建筑面积计价制度下,公摊面积缺少限制性标准,开发商拥有“独家解释权”,也有了暗箱操作机会。公摊面积无故增加的情况该刹车了,莫让房屋“公摊”稀释了人们居住的幸福感。(左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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