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炒作”不符合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也加剧了公共资源的紧张,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打击。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召开会议,明确指出要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会议还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政治局会议“点名”学区房,重申“房子是用来住的”,再度释放出中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强烈信号。与此同时,这也回应了近期一些地方和机构对楼市升温的猜测,它表明,我国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基调并未发生变化。
坚持“房住不炒”,使住房全面回归居住属性与民生属性,是中央一以贯之的施政思路。在此基础上,对“学区房炒作”的现象,就该露头就打,毫不容情。
这一做法也契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关于房地产与国土的内容,如“租购并举、因城施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等。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继2018年与2020年之后,第三次提出“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近年来,学区房不仅价格畸高,且炒作频繁,已经成为炒房的极端形式。特别是在一些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学区房炒作”的势头更是凶猛,不仅恶化了民生诉求,也违背了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发展思路,违背公平原则。
切实打击“学区房炒作”现象,一方面是对“房住不炒”的具体落实,有助于遏制新一轮房价上涨的势头;另一方面,也将缓解当下城市里众多家长的教育焦虑,避免将教育资源配置异化为财富的比拼和竞争。
中央遏制“学区房炒作”的决心是明确的,但这也有待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目前,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均已着手打击“学区房炒作”。4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重点针对机构“学区房炒作”、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群租房治理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市场秩序。
上海市在3月16日公布《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后,以往畸高的学区房也开始降温。随着后续政策的施行,相信公众对学区房的预期会持续下降。此外,合肥、杭州、温州等地均主动调整相关政策,为学区房降温去火。
尽管各地陆续出台“新政”为楼市降温,但欲求最大限度释放调控威力,仍需持续加大住房、教育等政策的惠民力度,形成“组合拳”,并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也要看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与实现教育均等化,确实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遏制“学区房炒作”与改善、优化、提升教育质量密不可分。这就要求,各地接下来既要通过一系列政策配置降低学区房的确定性,也要加快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缓解家长的择校诉求。
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学区房炒作”都不符合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也加剧了公共资源的紧张,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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