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公告!
这些片区启动征收!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一起来看!
兰山区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17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角沂社区,兰山街道西部,临西九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角沂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岳家坞村,柳青街道北部,柳青河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岳家坞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贾家村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孝河四路、西至白沙埠镇政府、南至茶山五路、北至孝义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西朱阜村、贾家村社区。
用途:科教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西九路、柳青河东路、高铁片区教育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交通运输、科教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9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柳青街道办事处,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21号
为保障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临沂段(兰山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方城镇莲汪崖村,方城镇北部,东至莲汪崖村旱地、西至莲汪崖村旱地、南至莲汪崖村生产路、北至莲汪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方城镇莲汪崖村。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汪沟镇杏花社区,汪沟镇东部,东至杏花社区水浇地、西至杏花社区水浇地、南至杏花社区水浇地、北至杏花社区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汪沟镇杏花社区。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新河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新河村水浇地、西至新河村水浇地、南至新河村水浇地、北至新河村生产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新河村。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临沂段(兰山区)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管道运输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8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方城镇人民政府,汪沟镇人民政府,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罗庄区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24号
为保障临沂市罗庄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小白衣庄居委、孟园居委、林村居委,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林村居委土地、西至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居委土地、南至沂河路、北至小白衣庄居委、孟园居委、林村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盛庄街道小白衣庄居委、孟园居委、林村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居委,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营子居委土地、西至营子居委土地、南至沂河路、北至营子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盛庄街道营子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小白衣庄居委、孟园居委、林村居委、营子居委、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前盛庄居委土地、西至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居委土地、南至小白衣庄居委、孟园居委、林村居委、营子居委、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土地、北至沂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小白衣庄居委、孟园居委、林村居委、营子居委、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居委、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前盛庄居委土地、西至营子居委土地、南至沂河路、北至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居委、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尚屯居委、李家白庄村,位于盛庄街道中部,东至李家白庄村土地、西至后盛庄居委土地、南至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尚屯居委、李家白庄村土地、北至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尚屯居委、李家白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后盛庄居委、前盛庄居委、尚屯居委、李家白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李家白庄村、吴家白庄村,位于盛庄街道中部,东至吴家白庄村土地、西至李家白庄村土地、南至李家白庄村、吴家白庄村土地、北至李家白庄村、吴家白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李家白庄村、吴家白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吴家白庄村,位于盛庄街道中部,东至陷泥河、西至吴家白庄村土地、南至吴家白庄村土地、北至吴家白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吴家白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吴家白庄村、十里堡居委,位于盛庄街道东部,东至铁路用地、西至陷泥河、南至吴家白庄村、十里堡居委土地、北至十里堡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吴家白庄村、十里堡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居委,位于盛庄街道东部,东至十里堡居委土地、西至铁路用地、南至十里堡居委土地、北至沂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居委、大埠东居委,位于盛庄街道东部,东至滨河西路、西至小埠东干渠、南至国有储备土地、北至十里堡居委、大埠东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居委、大埠东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罗庄区高都街道车辋居委,位于高都街道东部,东至车辋居委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土地、南至国有储备土地、北至车辋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高都街道车辋居委。
用途:教育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罗庄区高都街道车辋居委,位于高都街道东部,东至车辋居委土地、西至车辋居委土地、南至国有储备土地、北至车辋居委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高都街道车辋居委。
用途:教育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临沂滨河高级中学、罗庄区高都中学项目建设。
上述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和教育用地,均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由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罗庄区盛庄街道、高都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罗庄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区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乡镇)和居委(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向兴
联系电话:0539-8289027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河东区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22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河东区八湖镇坊上村,东至坊上村旱地、农村道路,西至坊上村旱地、农村道路,南至坊上村旱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北至坊上村旱地、公路用地、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八湖镇坊上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大范庄村水田、农村道路、其他林地,西至大范庄村村庄、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南至大范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大范庄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柳杭头村,东至柳杭头社区水浇地、公路用地,西至柳杭头社区水浇地、公路用地,南至柳杭头社区公路用地,北至太平街道亭子头村有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柳杭头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东南社区,智兴路南京东路至中昇大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东南社区。
用途:公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科创城片区开发、温泉北路、智兴路等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公路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相公街道办事处、八湖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四、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 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卞德鹏
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你家在此范围内吗?
期待家乡蝶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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