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群众反映的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有了回响。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出,各地要在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地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在渗漏、隔音、室内空气质量、裂缝、固定家具安装、管线设置、外墙脱落等方面,达到最基本的控制要求。
与此同时,《意见稿》要求,完善制度措施,抓好责任落实。其中强调,各地要确保资金支持到位,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积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将防治工作作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除了强化底线要求、完善制度措施外,《意见稿》还明确,推动工程质量保险,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通过保险的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强化保险机构对施工过程监督,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者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装配式等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促进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修等各专业协同。此外,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责任清单管理,liny强化施工过程留痕,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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