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对烟台市2020年度守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激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将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对守信企业落实相应激励措施。
对信用等级为AAA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工程单体施工结束的不予减免);对信用等级为AA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工程单体施工结束的不予减免)。
上述3%-5%等预售资金监管解除后,须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该政策应用至2021年度新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出台之日止。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相当于放松预售资金监管,充分体现当前预售资金政策放松的趋势,该政策也和企业信用等级挂钩,有助于激励企业提高信用等级。进一步说明优质企业、稳健企业、健康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好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更好改善资金状况和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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