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国土部明确禁止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开始,建设部多次进行“小产权房购房风险提示”,国土部高调表示违规小产权房将拆除,国务院反复强调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但时至今日,各地小产权房依然犹如雨后春笋,深圳市2007年小产权房已经占到全市住房总量的49%。
宏观政策的严肃性随着时间推移已经消磨殆尽,而深圳政策更是有突破种种禁忌的可能,显然,小产权房既不应该在禁令中不断壮大,也不应该靠地方政策予以“准生”,更不能在持久争议中相关权益被架空或者变得模棱两可。
从建设和销售方来看,小产权房不只关乎农村土地节约问题,更关乎城郊农民的长期权益——农民在小产权房的眼前收益背后,实质上丢掉了长期赖以生存的土地。如此情势下小产权房的定性,就显得尤为必要,如果可以转正,那么现在小产权房价无疑过低,转正政策延迟出台将造成对农民权益的掠夺;如果禁止转正,那么又该怎样尽快清理目前大量的小产权房以及遏制还在建设的小产权房,从而保障农民权益,需要进行具体的实际操作。
由于积量的不断增加使小产权房问题越来越棘手,而且太多的农民和城镇购房者将权益压宝似的筑进了小产权房中,长时间积累下去,最终无论是拆除还是转正,都会使很多人的权益倒塌。所以,小产权房的去向,应该尽早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