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编制下发《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要求各地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用地,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将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安排,保障农村建设必要的用地。各省(区、市)在分解下达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时,须将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
为切实做好计划分解落实工作,国土资源部要求,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促进增长的关系,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确保批地和用地都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
据悉,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期对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