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近日临沂市建设局、房产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新开发的商品住宅等项目一律实行全装修房出售。
有别于“精装修房”概念,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指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粉刷或铺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根据两部门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推广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的意见》,凡临沂市区范围内,新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已开发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达9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含9层),以及未完成销售的住宅商品房,均要采用全装修房出售。
文件还对装修涉及的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开发单位负责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全过程实施,禁止购房者自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装修。开发单位必须将装修的标准和选用部品、材料的品牌以及装修费用,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附件)中予以明确。
同时,开发单位是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全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工程竣工前,开发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两部门表示,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意见。文件的根本目的是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规范建筑装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