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 开发商还能笑多久

2009年08月18日 07:50
责任编辑: 赵开忠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市场依然为全球金融危机所笼罩的背景下,原本凄冷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居然突然风生水起。4月至7月,房价一路蹿升,各地“地王”频出,赚得盆满钵满的开发商是满面红光,而市场买方却是怨声载道。在对房价成本的质疑声中,我们看到了中国房地产协会与国土资源部对土地成本的态度不一;在对新生“地王”的追踪报道中,我们看到了“地王”一掷千金的幕后玄机。尽管我们仍难看到居高不下的房价背后的真相,但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事实公诸于众,我们正在越来越接近我们想知道的真相。

  “地王”前赴后继的勇气

  在对“地王”的追踪报道中,人们自然想到了昔日同样风光无限的“地王”,结果却是大吃一惊。在2007年广州批出的27块区域“地王”中,竟有24块尚未开工或者未售。不难想象,这种奇怪现象绝非只发生在广州一地。

  尽管从表面成本看,当年的“地王”有些损失惨重,但开发商或通过“天价地”的传导作用,拉动其他楼盘高价快速销售,从而获利颇丰;或通过高价地的轰动效应实现其在股市融资的目的。开发商的手段着实高明,但公众更关心的是地方政府部门是否充分尽到了监督管理的职责。

  事实上,我国多项法律对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城市土地使用情况有着明确规定。其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同时,2008年1月国务院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再一次重申: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可见,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如果闲置满两年,政府就应该依法无偿收回;闲置一年以上就可以征收闲置费。

  据报道,长期追踪“地王”的中国土地勘查规划院地价研究所所长赵松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拿地后调整规划、提高容积率的空子可钻,如果有关部门严格按出让合同规定竣工时间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予以查处,如果方方面面监管制度健全完善,土地非理性竞价行为可能会收敛一些。”

  但遗憾的是,关于土地闲置的处罚性法规执行得并不尽如人意。2007年的诸多“地王”,有的土地闲置已超过了两年的大限,有的土地闲置已近两年的大限,各地相关部门能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或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呢?这无疑是对政府执行力的严峻考验。如果我们不能严格执法,遏止开发商对土地的炒作之风,就会助长地价泡沫和房价泡沫的形成。

  增加供应恐难立竿见影

  在众多关于房价的新闻中,北京住建委约谈部分开发商,要求其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上市销售速度的新闻格外引人注目。北京住建委此举的目的很明确,主要是通过让开发商加快新建住宅数量,以抑制快速上涨的房价。

  但开发商们果真会如政府所愿加紧开工建设进度以加大市场供应吗?想想在房地产市场火热时,开发商捂盘惜售成风,对于他们的选择人们难以乐观。其实,许多人对北京住建委的做法感到不可理解,政府部门只需按照当初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严格执法就是了,何以出现“约谈”之举呢?想想已建好楼的开发商尚且捂盘惜售,所谓约谈要求其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上市销售速度,多少有种与虎谋皮之感。因此,与其约谈,不如制定一个更为严格的监管机制来规范约束开发商的市场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供应所决定的,但与包子不同,房子这一商品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即与日常消费品相比,商品房的“保质期”要长得多,开发商在出货量上的压力要小得多。这也正是开发商热衷于坐地起价、捂盘惜售的原因,房价越高,他们所获的利润就越多。开发商不担心商品在自己的手中腐烂,但却担心资金链条的断裂,因此,控制房价飙升固然要加大市场供给,但更重要的是要执行从紧的房地产货币信贷政策。

  是自我毁灭还是自我救赎

  今年3月,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一次会议上说:“房地产和国民经济从来都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中央近期连续出台了几个产业振兴规划,惟独房地产规划成了众矢之的,房地产该不该振兴,规划该不该出台都成了问题。”她究其原因之一认为是房价高企,形成民怨。

  聂梅生所言之时,正是整个房地产市场一片低迷之时,其言语间多少流露出一些行业检讨之意。聂会长言犹在耳,房地产市场的“小阳春”却突然而至,这也让愁眉苦脸的开发商转眼间就笑逐言开意气风发了。至于对房价高企形成民怨的检讨,早已忘到九霄云外了。

  的确,对于开发商而言,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是享受高房价快乐的时候,但将来呢?或许房地产企业并不关心自己的将来。

  如果开发商只想着风光一时,他们只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就行了。但是,如果他们期望成为百年老店,他们就必须考虑自己企业的使命究竟是什么?爱迪生企业的使命是什么?Lighttoworld(让全世界亮起来);迪士尼公司的使命是Maketheworldhappy(让世界快乐起来);阿里巴巴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那么,我们的房地产企业呢?没有人知道。

  众所周知,提起房地产业的地位,几乎无人不认为它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原因很简单,因为其产业链条长,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强劲明显。但其究竟能够拉动多大的内需,取决于所建和所售房子的数量,建的越多,对钢铁、水泥、建材的刺激作用越明显;售的越多,对装修、家居、电器行业的拉动作用才越有力。

  道理很简单,但面对金钱的诱惑,开发商却对追逐拉高房价趋之若鹜,全然没有什么企业的责任感和行业的使命感。对国民经济如此重要的房地产业却没有进入振兴之列,难道不值得开发商们好好自我反醒一番吗?

  是自我毁灭还是自我救赎,这取决于开发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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