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日开发商推出“莲花河畔景苑”倒塌的7号楼业主退赔方案后,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其他10幢未倒塌楼房业主的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备受关注。
记者了解到,上海“莲花河畔景苑”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日为2010年5月31日。开发商针对未倒塌楼房业主推出的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共分三种。第一种方案是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适当让利。具体让利额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
第二种方案是业主坚持解除合同,开发商退本返息。开发商表示,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鉴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公司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种方案是业主坚持退房,由开发商引入“第三方收购”。开发商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并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
开发商称,以上方案的具体细则将在2009年7月31日公布,购房者可在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5日之间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