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优惠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新规实施后,现行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购买年限由原先的5年(含5年)改为2年(含2年);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海淀地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08年年底这一政策刚刚公布时,就有不少客户来到地税局咨询相关事项,许多人在得知营业税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之后,都表示会将手中的代售房再“压一压”,等待来年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这也造成了新年过后不少卖房者“扎堆”办税的景象。
据统计,昨日当天,海淀地税共有22位符合房屋转让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卖房者办理了手续。不过,和当日办税大厅内络绎不绝的人流量相比,真正办理交易的只是少数人。记者从丰台、东城等地税局了解到,在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来到这两个办税大厅购房契税和营业税柜台的客户中也是“问的多,办的少”。
“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新政策刚刚实施第一天,许多人都是先来咨询一下,了解实施细则;另一方面许多卖房者拿来的房屋证明不符合‘普通住房’的条件,因而不能享受优惠政策。”海淀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