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
1、青年报:刚才公布的原因说楼盘倒覆的原因主要是堆土,是否可以再解释一下为什么仅仅是堆土的原因就可以让一幢13层的楼房倾倒,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说地质方面的原因。
我们知道此前有购房的业主提出了退房、赔偿的要求,这方面的人数现在达到多少?是否也有一定的进展?谢谢。
专家回答:顾国荣(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大师):这幢建筑物旁边有一个古河道,这边是暗浜。(回答均摘抄有问题的地方,下同)
问题: 1、既然这里存在暗浜,为什么当初在勘察的时候没有发现?
2、即使当时勘察出来,为什么在规划的时候还在这上面盖楼?
3、即使规划的问题可以解决,那为什么在土建的时候没有做特别的施工处理?
4、即使没有施工好,那工程监理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问题?
专家回答:顾国荣7-1-2粉砂桩作为桩基形式,对这一类建筑物上海地区一般放在这一层已经是相当安全的,
问题:1、什么叫一般已经相当安全?不知道特别情况要特别处理吗!
2、事实证明你所说的一般已经相当安全是错误的。
专家回答:顾国荣比如说在陆家嘴地区同样造一个30层的楼桩只要30米就够了,但是在古北地区造一幢30层的楼需要50米的桩,
问题:1、说这个比喻是什么目的呢,是掩饰莲花河畔的桩打的浅吗?
2、莲花河畔的桩打了多少深?
专家回答:顾国荣我觉得这两个从地质上应该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
问题:1、什么叫“我觉得”,难道检测结果报道都是人主观定论的吗?
2、“我觉得”是代表背板上上海市政府、还是专家团、还是你自己,这是不是为日后发现检测失误推卸责任埋下伏笔?
2、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检测结果不是以数据分析得来的,是吗?
专家回答:凭我们以往的经验或者说工作、计算,可能会达到10公分左右。这样的话对于这个采用的PHC桩会产生很大的一个偏心弯区,这个偏心弯区会引起楼这一侧的桩可能产生压曲破坏以后,产生倒塌。
问题:1、如果说挖车库的施工方不专业的话,那河堤边堆放尽10米高泥土,监理方又在哪里?
专家回答:顾国荣我就这个问题做这样一些解释。
问题:你上面的回答专业吗?
专家回答:陈启伟今天我们是事故的原因调查结果的专题发布。
问题:这已经给这个发布会定下基调了,是倒塌的那幢楼的事故调查。
也就是说过去7天,所谓的专家调查团就仅仅出了一个倒塌那幢的还没有定论的事故报告,别的10幢楼没有做检测,附近罗阳七村相邻的楼房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他们根本不关心,其实这7天,罗阳七村的住户一直在受到生命是否安全的威胁。
专家回答:至于媒体最近关心的一些问题,包括刚才记者提到的退房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属于闵行区政府协调和工作的范畴,所以这一块权威的回答应该是闵行区政府。
问题:这就把这个事故大小潜意识的定论啦,这是区政府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根本不用上海市政府出面,那为什么发布会场的背板写上海市政府新闻分布会呢?这不是乘伪行诈吗?
退房问题本身就是关系到489户业主生命安全的大问题,然而从你回答中,我们理解这一权威问题却推给了闵行区政府,那是不是表示上海市政府对这种关系人民民生安居乐业的问题不所关注呢,哪怕是对与世博会所倡导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意愿相违背的问题?
2、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我也有两个问题请教一下在座的专家。第一个问题,这个大楼倒覆是6月27号的早上,我们今天是结果的发布,已经是事隔了一周,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我想请教一下原因,是不是技术方面的原因?
还有刚才黄主任说了,其他的10幢楼不会发生类似倾倒的事故,那么还能不能居住人,这个我也想了解一下,问一下专家的意见。
专家回答:江欢成(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结构设计专家)就我从业46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到过,大家好像还缺乏一个思想准备,所以要做很多的工作。
问题:从侧面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专家回答:江欢成:6号楼和7号楼有非常相似的情况,应该赶快抢救,…6号楼明显地往北来复位。回去了8个毫米。填坑填完,就回去了29个毫米。
问题:说明6号楼其实已经是危楼了,可以说6号楼是摇晃了两下,单幅度达37毫米,只不过表面没有倒掉而已。这在当天上海新闻频道采访建工集团的现场作业的工人那里已经证实了。(工人当时说是的“回填”就是在保6号楼)
专家回答:江欢成:试图在短短的几天把它的机理都分析清楚,但是事实上不可能的。我们专家内部也有多种解释,类似也有人提出为什么向南倒,而不是向北倒,究竟是先弯曲还是先剪断,我们做了种种的假定,但是应该说每种假定都有它的道理,但是最终什么原因导致它的破坏,这里面还有待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我们本来希望能够比较快地拿出结论性的意见,但是不太可能做到。
问题:既然是解释不清楚机理,最终破坏的原因还没有真正调查清楚,那为什么说这个事故原因已经调查结束了,下一步是调查事故责任呢?
既然调查组内部还存在不同的科学的解释分歧,那是不是说现在的调查结果本身就很草率呢?
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你凭什么调查事故责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专家回答:江欢成:对原来的桩,甚至钻心进行试验,原来的设计强度是C80的,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原来的设计和施工基本上是符合规范的,
问题:1、现在的桩强度是多少?为什么不正面公布?
2、什么叫“基本上”符合规范呀?这种关系到生命安全的问题,还能用这样含糊其词的话解释呢?
3、很多媒体在事发后咨询了外部权威专家,他们对于现场地桩断裂情况提出了以下质疑:
作为本次倒覆事故的核心原因之一,在地桩问题上根本未作出全面、专业的解析。而仅仅点到强度,是否说明这是唯一的地桩“合格”指数呢?!
3、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想请问一下专家组,关于车库基坑开挖是否合乎规范,是否存在之前媒体所说的没有打维护桩的问题,还有堆土的时间从刚才你们的陈述来讲并不短,整个的水平位移是突然发生的还是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如果有这个变化的过程是否是有能力可以通过观测来注意到的?有没有观测记录?另外这个土堆这么庞大,应该是肉眼可以看打有没有职能部门看到,进行处置?另外建设部是有规范的对开挖规范文件的,开发商究竟是无知呢?还是明知故犯呢?他们能够开挖是否与开发商的背景有关?
专家回答:范庆国(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教授级高工):在建筑物旁边进行深基坑的施工,这不是一例,是上百例了,可能还更多一点,…这个基坑应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问题:能生搬硬套吗?这个工地不是有暗浜吗?有暗浜的话,挖这样车库能没有问题吗?
专家回答:这些搞设计的人员并不知道这个土方会填放到后面来,他并不知道,就是说他设计的时候对环境的情况了解不是很清楚,
问题:设计人员应该有责任告诉施工人员一些列会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呀?而不是设计人员不知道什么情况!否则还要设计人员干什么用呀?
问题:其余的问题回答呢?
4、东方网: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专家,我们注意到楼倒覆之后检测,对其他相关楼房的检测一直在进行,想问一下这个检测大概会持续到什么时候,目前的结论是周边在建的10幢楼房都是安全的,认定安全的标准是什么?能不能请专家解释一下?
专家回答:黄融(市建设交通委员会主任):周边10房屋是稳定的。这个稳定和安全是两码事,也就是说房子的倾倒可能性是消除了,但是并不是说这个房子是安全的。
问题:倾倒的可能性消除了,请问这是在有无外力的情况下呢?
还是说一幢楼靠他本身的达600平方的占地面积来支撑着它站在那里?
安全的标准是什么?这样重要的问题仍然回避了该回答!
还是说如果不发生3级或以上的地震,楼房就算安全呢?
5、北京青年报:我看最近网上一些调查,说这个房子倒塌的原因有很多猜测,一个是没有设计地下室,另外一个现在用的PHC管桩是空心桩,如果用浇铸桩的话价格会贵一倍,但是会比这种桩稳定一些,反正有种种的说法指向了开发商,因为成本的节约造成了倾倒,包括运土的方面,如果当时把土运出去的话,会扩大成本,后期开发商还用这个土做绿地,大楼的倾倒是否跟开发商节约成本有关?另外一个我昨天看新华社的评论,上海的调查是属于娘家人查娘家人,有这种嫌疑,我不知道新闻发言人对这个有什么评价?
专家回答:陈启伟:您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问题:关键问题还没有回答呢,就心虚了?有情绪啦?再说了,作为一个新闻发言人,面对关系到489户生命安全的问题都带着这样傲慢不屑的情绪回答,那可见他在平时调查小组工作的样子啦!
北京青年报:就是上海的设计单位自己清查自己,没有请外部的机制。
专家回答:黄融专家的组成是很全面的。
问题:为什么不公布调查专家的明细呀?
我们所看的专家所在的单位绝大部分都是以上海开头的呀?
专家回答:江欢成:关于空心桩,它可以节约材料,而且承载率很高,这个桩材是很好的,在这里运用是合适的。但是从设计的角度来讲通常不以桩来承受它的水平推力,而是以埋的深度来抵抗水平推力。你刚才是很好的建议,为什么不用箱式基础,这是很好的,它必须埋度要深一点,抵抗水平的能力、水平作用的能力就更加强一些,更加大一些。而且是在上海这么紧张的土地,地下空间得以利用,我觉得您提了一个很好的建议,我觉得这正是我们要通过这次教训来总结的。是不是以后的高层底下都要做箱基呢,我觉得这以后都是要考虑的。
问题:前后话自相矛盾,这是给听者打太极,必须深埋一些,潜台词就是说这个桩埋的浅是吗?
回答:黄融:我要补充一下,这个设计没有考虑到现在施工的工况,
问题:还在强调设计不知情,这分明是在为设计部门推卸责任,事实是:这应该是设计部先告诉施工部门的呀!
6、香港有线电视:想请问一下,排除了其他房子的危险,那其实还有一些买了周边房子的一些市民,他们不太愿意住在里面的,他们可以退房还是得到赔偿,还是一定要住在里面呢?另外有很多的报道,整个开发商里面都有一些政府的人员在里面,现在查的怎么样?比如说查到真的有一些政府官员在开发商里面工作的会怎么样去追究责任呢?
回答:陈启伟:这些问题是需要当地政府协调的,比如说退房是业主和房产商之间的,政府是要协调的。至于这家房地产公司是在闵行区的管辖范围之内,我想闵行区政府正在调查,有结果以后他们一定会第一时间给予公布。
问题:事实已经摆上桌面了,同名门事件难道你就不知道实情吗?这说明你没有对闵行政府调查做严格监督,无法对当前的进展情况作出说明,你作为本次会议的政府发言人,表现出不听不闻的态度立场?
如果这样的问题都不能回答,那开个新闻发布会是不是太简单啦!
7、文汇报:我想问专家一个问题,大楼从开始倾倒到最后倒覆,大概需要多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早发现的话能不能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避免?
回答:江欢成:有人说5秒钟,有人是10秒钟,反正总的一条,看样子是比较短的。
问题:通过了为期7天的科学分析,现在居然还给出模棱两可的推测,今天发布的调查结果让公众认为专家团给予的鉴定是通过“看样子”而得出的,而非清晰、理性的科学论证!
既然时间那么短,为什么玻璃都没有碎?即使再好的玻璃从13层高的地方摔下来也会碎的。难道你真以为是房屋质量好吗,错了,这反而证明,是地基存在问题,太松软,楼倒的时候有个缓冲,所以往下的压力给松软的地基缓冲掉了,所以玻璃才没有碎。
回答:江欢成:5点是临界点的状态。
问题:既然7号楼已经地基存在临界点状态了,那其它楼也会遭遇和7号一样的地基处于临界点状态问题,这反而证明了其它楼也会倒塌吗?
8、中国经济周刊:我想问江院士一个问题,刚才你也提到在调查过程当中,各个专家有不同的看法,您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有那些不同的看法?您刚才说了7号楼的倒覆,6号楼和7号楼是一样的,如果说科学是可以重复的,那么它不重复的,应该不是科学的东西?
另外我还想问一下黄主任,按照现在的调查情况,是不是要给未来的责任认定做出一个理论基础?对应的一个负责任的方式是哪些方面?按照现在有的调查情况,有哪些方面是需要负责任的?
回答:江欢成:6号类的临界状态了。
问题:这其实已经说明6号也会倒塌的。为什么其它的看法不公布?
黄主任应该回答的问题为什么不正面回答?
陈启伟:时间的原因,最后请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主组长,也是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局长谢黎明先生讲几句话。
回答:谢黎明:态度明确和坚定,从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方面彻查,秉承“四不放过”的原则,尽快形成全面、科学、严谨、权威的事故调查结。
问题:
整个新闻发布会就是含糊其词,避重就轻,始终在躲避关键问题,试图把事故责任归咎于挖车库的施工方。对于所关注的开放商的资质问题;官商勾结问题;小区规划原6层多层+11层小高层现在却图鬼使神差的都被串改施工成13层的小高层问题;退赔问题;倒塌楼房对紧邻其它楼房地基有无冲击问题;另外10幢是否安全问题;衡量安全的标准问题;工程质量的检测数据等等都没有做明确的指示与回答。我们莲花河畔全体489户业主非常想、也有权知道为什么不能解释上述问题?
从这次新闻发布会来看,事故检测小组正在丧失了其原本就很少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这是关系到489户,尽3000人的人身生命安全的大问题,我们能儿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