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9月21日讯(记者王颖军)本报9月18日刊发《财富自由港“一女二嫁”还要告业主》,正在热卖中的财富自由港商铺引发多方关注,两年前在此买下写字间的老业主姜先生已经委托律师,在应诉的同时决定另行起诉开发商山东泉景置业有限公司。还有部分买下商铺的新业主联系记者,对于开发商将已经卖过的房子二次销售表示震惊,并称开发商此举“不厚道”。
针对财富自由港开发商山东省泉景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姜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做好了应诉准备,并决定另行起诉开发商。姜先生的代理律师——— 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宋书华认为,开发商以姜先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贷款所需资料”为由,主张姜先生违约是颠倒是非。开发商从未通知姜先生去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相反姜先生曾多次打电话催促开发商早日办理按揭手续,开发商推脱和银行的按揭协议还没准备好,让姜先生耐心等待。而且,开发商曾经两次向姜先生送达《延期交房通知书》,这表明开发商已经用自己的行为证明自己违约在先。
经本报记者及宋书华律师等人多方调查证实,招商银行并未与山东泉景置业有限公司就财富自由港商务大厦项目签订过银行按揭贷款协议,因此可以判断,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姜先生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姜先生购买财富自由港4楼写字间,按合同约定应在2007年3月31日交房。姜先生说,他买写字间的目的是用作自己所经营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