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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1月7日专电(记者 岳德亮)日前,经杭州市政府批准,杭州市再次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今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政府在全部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上,对其中所涉及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14项服务性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具体项目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测绘工程费、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专业气象服务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产交易手续费、房产交易服务费、资产评估费、土地事务代理服务费。 同时,凡市区农民自建房,城市供水企业应负责建设好供水设施,直接供水到户、结算到户的,向农户收取的“一户一表”改造费,不得超过450元/户的标准;农民自建房相关的电表及表前设施改造费用,则由供电企业承担,表后入户器材如要求供电企业新装或改装的,可向农户收取“一户一表”改造费,标准为单相两线100元/户,三相四线200元/户。 此外,对用于农户安置以工程项目方式实施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有关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设施建设安装(预埋)费用,按照尽可能减轻农民负担、兼顾相关企业合理补偿的原则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