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妇联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临沂市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符合妇女创业条件的,最高可申请贷款200万元。下岗失业及城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妇女,不用再为筹措启动资金犯愁了。
《办法》规定,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最高额度控制在5万元之内;对前景好、见效快、风险小、信誉好,带动就业在3人以上的创业项目,并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10万元。
同时,对符合妇女创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即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型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2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范围包括:全市城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妇女,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