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德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已正式启动,今年将建公租房4.3万平方米。
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新成员,与现有的廉租房、经适房不同,公租房扩大了住房保障对象范围。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公租房主要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公租房的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实行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重点引导鼓励大中型企业、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也可在城中村、城边村改造项目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同时,对公租房实行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租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截至7月底,德州市10县市已完成公租房的前期摸底调查,中心城区的摸底调查也将于近期完成。同时,德州市已起草了 《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