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9月17日发表新华时评称,在新一轮楼市调控关键时期,有关决策部门应该态度更鲜明些,立场更坚定些。
文章说,从2006年“国六条”到2008年“国十条”,再到今年出台的“新国十条”,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主要目的一直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而不是打击房地产投资,抑制房地产开发。
文章指出,近年来一些城市房价一路飞涨,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来越难实现,房屋越来越偏离其居住的本质属性,成为少数人谋取暴利的工具。
文章认为,要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的社会目标,必须对房地产市场的非正常现象进行校正,使房屋向其本质属性回归。而校正的关键是,通过重点打击投机行为,将房价调整到合理水平。
文章强调,尽管房地产业占我国GDP有一定比重,但即便有投机性的房产投资在调控之下退出市场,也不至于对整个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过于强调房地产调控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正如过分夸大房地产行业对GDP的贡献一样,是在给调控房价泼冷水。
文章指出,在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有关决策部门应该态度更鲜明些、立场更坚定些,不为杂音所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调控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