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决定对大型重点粮食企业,包括有关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和省级粮食企业集团,粮食收购等信息实行单独统计和报送制度,对部分主产区的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实行日监测报告制度。
根据当前秋粮收购形势和粮食市场调控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统计和市场监测,在及时掌握粮食收购和市场粮价总体状况的基础上,从11月25日起,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大型重点企业将按照要求,于每月逢5日、10日(或月底)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将秋粮收购进度报送市粮食局调控储备科。同时,各县区将进一步健全粮油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国家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点的业务督导,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要粮油品种的监测力度。如果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价格水平日变动超过3%时,将立即启动信息监测日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