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贷紧缩造成的经营风险增大,让小额贷款公司也不得不与其划清界线。近日,山东省下发通知,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并且要尽快消化存量房地产贷款。
24日,记者从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金融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向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企业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管人员及亲属等重大关联方新发放贷款。
同时,尽快消化存量房地产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存量中的房地产企业贷款,要尽快收回,不得进行展期。同时要密切关注政策导向,预先布防房地产贷款风险暴露,充分计提风险准备,减小房地产信贷紧缩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冲击。
通知还要求,加大贷款审查力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甄别贷款最终流向。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对潜在客户贷款用途的调查,关注其还款来源及担保保证到位情况,严防在紧缩房地产信贷的政策下,资金通过表面上的借款人最终流向房地产领域。
“我们两天前已经收到了金融办的通知,并开始对存量贷款进行内部清查”,24日下午,济南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据其介绍,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入,房地产企业获得贷款的渠道越来越窄,从银行融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房企不得不转向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等渠道。此前,也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将资金借给了房地产企业。
“大银行都不敢贷了,我们就更不敢贷了”。对于新的监管要求,该负责人称,他们在平日经营过程中也很注意风险控制,毕竟小额贷款公司实力较弱,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对不足。
小贷公司主投三农和小企业
记者从山东省金融办了解到,今年前9个月,我省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共计发放三农贷款207亿元,中小企业贷款183亿元,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效果明显。
据统计,我省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前九个月贷款中,三农贷款24521户29630笔,金额共计207.81亿元;中小企业贷款8342户10980笔,金额共计183.97亿元,90%以上的贷款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以短期为主,6个月以下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85.75%,小额贷款公司在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缓解“三农”和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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