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以地级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之后,12月20日下午,从北京召开的2009-201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又传来好消息,临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为临沂再添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从2004年开始,临沂正式吹响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角。经过不懈努力,2009年12月27日,临沂通过了山东省爱卫办专家组的初审,并被推荐到全国爱卫办,去年7月份,又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暗访检查。
今年7月,临沂创卫工作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技术评估。8月底,山东省爱卫办有关专家对临沂创卫评估整改工作进行了复核验收。10月19日至21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09-2011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
评审组认为,临沂市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10月26日,全国爱卫办决定对临沂等35个城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公示。
12月20日下午,国家卫生城镇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全国爱卫办对2009-2011年度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表彰,对2011年通过复审的国家卫生城镇重新确认命名。山东省临沂市、德州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青岛市等18个城市(镇)被重新确认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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