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河东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司机嘴里有酒气。原来,该司机郭某16日晚上喝多了,但他没把“隔夜”的酒当回事,17日早上又驾车上路,司机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7日8时许,河东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内的滨河东路与金雀山路桥交会处执勤疏导交通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中型客车突然从停驶让行的车辆中窜出,不仅不服从民警指挥,而且故意碰撞民警的胳膊后逃跑,被正在巡逻的其他民警截获。
当民警在对该司机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郭某酒气熏天,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郭某体内酒精含量已涉嫌醉酒驾驶。于是,民警将郭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化验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郭某交代,16日晚上,他在兰山区某饭店吃饭,六个人共喝了一瓶38度白酒和一箱半啤酒,晚上10时饭局才结束,后由司机驾车送回。睡了一觉后,他17日早晨才开车上路,可没料到此时驾车仍属醉酒驾驶。
据《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郭某不仅将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通讯员 鞠晓 王婷婷 记者 胡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