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陕西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张继刚就陕西房产合理利润应控制在10%的新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成本核算或将每半年发生一次变动。”
张继刚称,陕西省政府此次推出的调控新政,是为了响应中央地产调控,是对房地产价格备案制的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成本核算或将每半年发生一次变动。
张继刚还表示,政策刚出来,还没有实施,刚开始肯定是试点。
事实上,陕西省住建厅于去年底已对省内21个典型商品住房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税费等各项费用进行了测算。发现县城项目的利润率在10%以下,市区项目的利润率略高于10%。张继刚认为,据此确定的10%的利润还是比较合理的。
关于该新政,西安当地媒体10月20日援引陕西省住建厅消息称,为促进陕西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陕西省明确,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而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可参照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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