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700元顾打手索660元欠款 致人轻伤赔16000

2012年11月29日 17:07

     山东省沂南县的孙某花700块钱顾打手闯入债务人家中索要660元欠款,后者被打致轻伤,孙某赔偿16000元。近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3年,苏某购买了孙某的草帘子,当时只付了3200元购买款,还剩下755元的草帘子因有质量问题,孙某允诺可以让一部分钱,但这部分草帘子钱苏某一直未支付。2007年的一天晚上,孙某花700块钱雇了三个小青年直接闯入苏某家中,向其索要欠款660元。苏某称只给555元,这时一个青年上去就给了他一拳,接着便跟另两名小青年一起对其拳打脚踢,后经法医鉴定,苏某身上两处骨折,构成轻伤。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孙某被沂南县公安局抓获,其对伙同他人殴打苏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赔偿被害人16000元赔偿款。  

  沂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索要欠款方法不当,领人到欠款人家中,发生争执后不能控制事态,同案人出手伤人,致一人轻伤。被告人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认罪服法,已与伤者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

合作媒体

  • 搜房网
  • 焦点房产
  • 腾讯蓝房
  • 齐鲁晚报
  • 鲁南商报
  • 交通电台
  • 临沂在线
  • 山东房产联盟
区域:
姓名:
手机:
QQ:

家在临沂网团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