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9日),复星国际诉SOHO中国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复星国际以自己拥有优先认购权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外滩项目的转让协议无效。
自从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国以40亿元收购了被称为“外滩地王”的上海外滩8-1地块商业项目50%股权以后,便与该项目另50%股权的持有方复星国际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执。今年5月,复星国际将SOHO中国告上法庭。11月21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曾公开披露了SOHO中国与复星国际争执的内幕(详见本报11月22日相关报道),将焦点归结为复星要求SOHO中国补偿5亿元,潘石屹认为复星的要求是无理的。
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就诉讼对象、诉讼请求及优先认购权等阐述了各自观点。复星方面表示,复星持有海之门50%股权,间接拥有外滩8-1地块其余50%权益,如果证大和绿城[简介 最新动态]出售手中海[简介 最新动态]之门的股权,复星应拥有优先购买权。复星曾与证大有过“顶层协议”,约定必须经复星书面同意后,证大才能进行权利义务转让。复星并未同意证大向SOHO中国的转让行为,因此该交易不合理,不受法律保护。不过,SOHO中国、绿城和证大均对复星声称的“优先购买权”予以否认。
昨天的庭审并未宣判,法官宣布择机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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