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临沂市城镇“三无”人员将享受多项福利。
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重症病人(含精神病人)。“之前显示临沂共有城镇‘三无’人员1300多名,目前,最新数据仍在进一步统计中。”临沂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在生活保障方面,此前城镇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只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
“目前,各个县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分别为每人每月340元、300元,这意味着,从2013年元旦开始,全市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将领到510元、450元补助金。”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
同时,对社会散居城镇“三无”人员,按身体状况能够自理、介助、介护三个档次,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20小时、3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购买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城镇“三无”人员的丧葬料理本着保基本、有尊严和文明节俭的原则进行。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其丧事由其生前所在街道、居委会料理。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其丧事由福利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