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将于2013年1月出让12幅地块,总面积约24.48万平方米(合367.25亩)。
其中宗地2012-14、15、16、17、18号将于1月18日拍卖出让,宗地2012-19、20、21、22、23、24、25号将于1月18日至1月28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根据公告,宗地2012-14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地块面积99125平方米(合148.6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地块起始价12.39亿元。
宗地2012-15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土地面积1212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2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000元/平米回购6000平米的办公用房。该项目集中式商业不得分割销售,仅限于整体或分层转让,起始价4.48亿元。
宗地2012-16号地块位于台江区,土地面积32634平方米(合48.9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始价3.92亿元。该项目商品住宅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总建筑面积,应占项目内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另外,宗地2012-14、16号两幅地块住宅用地将采用限地价、竞公租房面积的方式进行出让。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公租房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配建,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无偿提供5套公租房,每套建筑面积平均45平方米。
宗地2012-17号地块位于仓山区,土地面积19430平方米(合29.15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建筑总高度控制在65米以下,起始价1.46亿元。宗地2012-18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面积7599平方米(合11.4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起始价5700万元。这两幅地块项目建成后仅限于作为企业总部,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
宗地2012-19号地块位于鼓楼区,面积16220平方米(合24.33亩),用途为商业用地,起始价17.1亿元。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方案、商业业态、商铺装修方案需报三坊七巷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实施。
宗地2012-20号地块位于台江区,面积31690平方米(合47.54亩),土地用途为酒店、商务办公用地。建筑高度应西高东低,西部用地建筑总高度80米以下;东部用地总高度40米以下,起始价3.81亿元。该地块竞买人须为煤炭年产销量达到或超过3亿吨的世界500强企业,该地块竞得人还应承诺今后在福州设立区域总部,该项目建成后仅限于自用,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
宗地2012-21号地块位于台江区,土地面积9914平方米(合14.87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起始价1.19亿元。该地块竞买人须为在福建省内有实质投资的外资企业,其所属集团或关联方须为境外上市金融控股公司。
此外,宗地2012-22、23、24号地块土地用途均为加油加气站用地,2012-25号地块为住宅用地,土地面积2168平方米,起始价1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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