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一家名为御河的房产公司,在开发“御景园”项目中,涉嫌违规收取荆州区财政局、公安局上亿购房款。
《新产经》对该小区的违规行为进行报道后,2012年12月18日,《新产经》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新南门外的御景园小区,发现该小区已基本竣工,目前领到钥匙的职工已开始装修新房。门口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就是荆州区财政局和公安分局的职工住宅小区。
记者从该小区不远处的售楼处了解到,目前正在建设的是御景园二期项目,售价约4500元每平米左右,一期是给公安局和财政局建的,目前已交房。在售楼处的沙盘上,记者也看到“公安局职工宿舍”的字样。
在荆州区财政局,胡副局长告诉记者,该小区是以职工“团购”的方式自愿集资出钱购买的,财政局并没有出钱,具体方式是职工将购房款分批交到财政局,然后再转交到房产公司,参与购房的职工约120人,他本人也参与了购买。
记者从所掌握到的材料中发现,虽然该项目2008年才取得土地手续,但财政局却于2007年将职工首次缴纳的639万元房款给了御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后至2010年,财政局先后给该公司共交了3000多万购房款,而2011年,该项目才取得预售许可证。更奇怪的是,虽然该项目已经交房,但当记者询问购房价格时,胡副局长却称还没有向开发商算总账,具体价格还没有出来,大概2000元左右。
无独有偶,除财政局外,荆州区公安分局也以同样的方式参与购买了该小区的楼房,其规模比财政局的还要大,该局周主任告诉记者,共有300多名职工参与了购房。
记者从掌握的材料中发现,同财政局一样,公安局在该项目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甚至在没有购买土地的情况下,于2007年开始至2010年先后给御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了8000多万购房款。
御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姓总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在买地前收取财政局和公安局的钱是“借”的,而记者向财政局和公安局询问借给开发商的钱从何而来时得知,这些钱都是职工集体缴纳的购房款,开发商等于是用职工集资的购房钱买的地。
记者经过多方采访得知,御景园项目于2008年1月23日在荆州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参加土地拍卖,以挂牌方式受让位于荆州市城南开发区郢都路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摘牌后向荆州市发改委申请建设御景园立项,荆州市发改委于2008年3月31日下达了关于(荆发改投资[2008]91号)荆州市御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园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于2009年4月13日取得荆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在办齐所有土地、发改委、规划、建管手续后开始动工建设。2011年8月19日,在荆州市房产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开发商违规预售和党政机关严禁集资建房的双重规定下,荆州市御景园小区依然上马并顺利竣工,那么对于如此严重违规的情况,作为主管单位的荆州市住建局是否知情呢?
对此,《新产经》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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