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房屋先存先抵猫腻多 未得房者难收预存款

2013年01月22日 13: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团购这个词很多人并不陌生,团购衣服、美食都已经司空见惯。而最近一段时期,不少各种网站推出了商品房团购业务,看得人眼花缭乱,有“存3千抵5万”的,还有“存5千抵7万”的,优惠幅度一个比一个大。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这样的团购优惠似乎“看上去很美”。但是,情况并非如此。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最近集中约谈了几家涉及商品房团购业务的网站,这一举动迅速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约谈的原因是什么?商品房团购,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呢?
记者随机打开一些网络媒体的网站,总能在醒目位置找到团购商品房的信息,与一般的团购产品无需缴费、直接抢购付费不同,团购商品房大都采取所谓的“先存再抵”模式,即先交给网站一些钱,然后由开发商在总房价中抵扣更多钱。“存3千抵5万”、“存5千抵7万”,优惠幅度看似一个比一个大。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家网站的商品房团购热线电话:
服务人员:您好!
记者:您好,我在咱们网站上看到有推出团购是吧?
服务人员:是的。存个3千,最高可以抵到7万,并不是刚好就可以抵7万,当然它也不会太少,这个您放心。它高层美宅,因为大小户型不同嘛。
记者:那如果是比如说我交了这个团购费之后,最后没有买到或者不想买了呢?
服务人员:退给你就好了,这个可以退的,这个不会有强卖强卖的形式出现。
然而在城市年轮(中国)机构董事长、厦门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张文彪看来,这样的操作模式存在很多猫腻和隐患:
张文彪:好比说你想买房,你交1万块在他们那边办,这个钱就变成网络公司收走了。然后到开发商那儿就变成他价格上给你优惠,1万抵2万,或者抵3万,开发商等于通过网络公司预收了房款,但这个房款变成开发商转付给网络公司的广告费了,这个量很大啊,100套房子就100万啊。一个就是没保障,万一有的收了钱跑路了,你不就吃亏了。
消费者:没买到房的想拿回预存款困难重重
除了人财两失的风险外,张文彪说,这样做的后果还有抬高房价的可能,受害的最终还会是消费者自己。
张文彪:第二个容易哄抬房价嘛!开发商他就规避了预售的监管,收钱的时候往往还没定价,他就等于提前锁定了客户嘛。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其实客户没有享受优惠,团购的人多,价格他就往上抬了嘛!
团购的一顿饭,不好吃,可以不吃;团购一件衣服不好可以不穿;但是团购楼房,不满意,怎么办呢?退款会容易吗?厦门市民刘先生身边就有不少朋友通过网络媒体团购商品房,有买到的,也有没买到的,他发现,没有买到的朋友,想及时拿回预交的钱困难重重:
记者:你身边的朋友或者你认识的,有没有交了预付款的?
刘先生:有啊,很多没买到的。
记者:钱退得及时吗?
刘先生:不及时,都是名义上说一个月,有可能会更长。比如说我在开盘之前的三个月、半年就开始交钱,它开盘完我没买到,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退,他可能有各种名目推脱,主要是它会延期嘛。
它为了笼络住你,因为这些人群是属于网站商业牟利的一个卖点,它的资源,它拿着这些资源才有资格跟开发商谈合作嘛。它转而也会跟你说你这次没买到,我下次还有跟哪个楼盘搞团购,要不你来看一下?这个东西就可以变成无限延长,还可以去找一个又一个楼盘。
记者了解到,这些从事商品房团购的网络媒体,大部分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房地产经纪资质,却承接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收取服务费用;而且部分网络媒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在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预售广告,引导消费者办理团购,办理VIP卡,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
多家商品房团购网站无房地产经营资质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预售广告
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向网络媒体所缴纳的信息咨询费、服务费、订金或房款等,自然没有保障,存在退款难、甚至会被卷款而逃等风险。这些现象,引起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关注,就在上周五,该局约谈了11家网络媒体,重申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他们整改违规操作。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李桂明:
李桂明:我们强调,这些没有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这些机构,不得从事包括团购在内的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特别是在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该有明确的委托书,中介机构应该也具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资质。我们要求这些团购网站下一步抓紧整改违规操作。近期我们也会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这些违法违规的预售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单位,由预售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已收取的预售款1%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没有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预售商品房的,由预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李桂明还表示,如果这些团购网站没有及时整改,将会面临多个部门的联合查处:
李桂明:我们可能将联合税务、银监、工商三个部门,对这些团购网站如果它不整改的话,对它进行查处。
那么,作为购房者如何判断团购楼盘和网站是否合法呢?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要看楼盘有没有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楼盘只有立项、设计、建设、进度等各方面符合法定规定,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有些项目还未达到可以销售的条件,一旦购买了这样的房产,万一开发商资金不够,房子建不完,购房者面临的风险就很大。另外,网络媒体一旦收取费用,就带有中介服务性质。购房者一定要认清举办团购的网媒有没有房地产经纪资格。
网购的蛋糕虽美,但却不那么好吃,消费者还需谨慎。不过,光消费者谨慎也不一定能有效。陷阱太多,难免掉进去,因此还得有关部门在执法、监管上多下下力气。厦门房管局这次主动约谈可以说是开了个好头,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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