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房价收入比仍达15倍
浙江省温州市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的监测显示,2012年,温州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比上年同期)下降14.3%,成交均价25886元/平方米,同比下降24%。
新华社昨日援引温州市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相关分析人士的话称,“初步测算,2012年温州市区房价收入比在15倍左右。”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通常被用作衡量房价高低的指标。在其监测的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过6至7的合理区间,房价收入比排名前11位的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编注:另据美联物业发布的一项最新调查数据,中国国内一线城市的购房负担比已经远远超过了40%的警戒线,其中北京的购房负担比甚至高达80%以上。购房负担比是指月供房屋贷款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
2010年、2011年,温州市区房价收入比分别为18倍和16倍。前述温州市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相关分析人士说,房价合理回归还任重道远,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的标准以及温州的实际情况,温州市房价收入比在10-12倍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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