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始试点,目前正式在全国推开。记者从临沂市红十字会、市人民医院了解到,目前我市申请捐献器官者在逐年增加,但是与临床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缺口。
“作为卫生部批准有资质的全市唯一的肾移植单位,我们医院每年登记等待肾源的人数为1000余人,而实际能进行肾移植手术的只有30余人。”市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肾源主要来自患者直系亲属和尸体肾。据介绍,临沂市每年新增尿毒症患者近万人,而治疗尿毒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肾移植,而目前我市大量的尿毒症患者因没有肾源而无法手术。“对于某些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他们每天都要承受着与死神搏斗的煎熬……”该工作人员说,“但遗憾的是,有相当多的患者尚未等到器官移植手术,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3月2日,全国心脏死亡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始进行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山东省在内的19个省市,其中临沂市人民医院是试点医院之一。“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申请捐献器官者在逐年增加。”工作人员说,2011年,平邑县一患者捐献了两个肾脏,这是我市首例器官捐献实施者。
据了解,人体器官捐献主要有肾脏、肝脏、心脏、胰腺等,秉承无偿、自愿的原则,申请者可在市县红十字会填写申请登记表。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状态时,由捐献者所在医院进行医学检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进行判断,确保有效捐赠。然后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据了解,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期内,市人民医院在全省第一个向省红十字会捐献50万元,做为器官捐献的启动资金。同时市人民医院成立了由肾移植科、急救中心、神经外科ICU、心内科ICU组成的人体器官捐献机构,并成立了由10余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
全国器官供需比为1:30
目前我国器官供需比为1:30,美国则为1:4。自2010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国共做器官移植手术659例,1804名患者受益,其中山东省33例。目前,我国红十字会组织对器官捐献者家庭,特别是家庭困难者实行人道主义救助。
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维护公民合法权益,2007年5月,国务院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今年2月25日,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举行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全国器官移植和捐献体系。从本月开始,人体器官捐献将从之前的19个试点省份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目前已确立了164家有资质和能力的医院承担捐献和移植工作。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信息,将实现全国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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