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莒南县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1306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69户,查处假冒伪劣、过期食品120.6千克,查处销售劣质酒类522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00余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办公会议,对节日食品监管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局领导带领机关消保科、市场科人员分三个检查督导组到各工商所开展督导,深入集贸市场、超市、副食店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食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经营主体检查。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及贮存、运输、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食品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车站、景区等为重点监管区域,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猪肉、元宵、糕点、白酒、饮料以及调味品、腌制品为重点监管食品,严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规范节日食品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发挥12315行政执法综合平台作用,增强春节期间12315投诉举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每天由工作人员轮流坚守岗位,随时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电话,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假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