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全市物价工作会上获悉,2013年全市物价工作将进一步强化“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理念,在确保国内首个综合价格指数体系“临沂商城价格指数”10月正式发布、高效运行的同时,还要着力实施五项“价格惠民工程”,并将价格调节基金将在临沂市落地。会议还传达了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兰山区政府、苍山县政府、临沭县物价局、莒南县物价局、华强集团等5个单位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据了解,临沂市今年要实施的五项“价格惠民”工程,涵盖了教育减负、看病减负、居住减负、生活减负以及价格权益维护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大领域。具体实施中,将根据新的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和办园成本,以公办幼儿园收费为重点,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名校“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将新旧版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接,杜绝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及乱收费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还将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力争做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及销售价格备案全覆盖,规范新建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收费行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水费、取暖费收取存在的矛盾;继续完善和落实社保与物价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全面落实面向低收入居民的用电补贴政策;继续规范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明码实价,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物业管理、保险、汽车驾驶员培训、餐饮、零售等行业进行重点整治,严肃查处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不标价、乱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问题,大力开展价格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切实降低和减少争议双方的价格诉讼成本和费用开支,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