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员考录核减21个职位
相关考生25日下午5点前可申请改报职位
日前,2013年临沂市公务员部分考录职位取消和核减情况公布,包括市公安局在内的17家单位提供的39个岗位中,21个职位因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而被核减取消。
据介绍,根据《2013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2013年临沂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报考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职位会取消或者核减。
记者查看《2013年临沂市考录公务员录用计划核减取消统计表》发现,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沂水县公安局公安专业职位等职位因无人报考,职位取消。其中,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专业要求侦查学,报考条件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岁之间,身体条件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的有关规定。
而市公安局公安专业职位E,招考计划是2人,只有3人交费,最终核减一个计划。通过查看记者发现,这些无人报考或较少有人报考的职位中,对专业和学历等条件要求较为严格。
据分析,通过核减取消的职位来看,A类占比重较大,这也反映出今年考生在报考时刻意回避了这一类的职位,对今年申论分类考试政策不适应。此外,今年我市公务员定向招录职位共计85个,招录计划89人,共计缴费人数632人,最高竞争比例仅为34:1,远远低于非定向招录的职位。
市人社局提醒考生,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需要改报临沂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的,需在3月25日下午5点前分别向苍山县人社局、费县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按时间提交申请改报职位的报考者,视为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