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公布了通过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企业名单,临沂市有1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33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数量居全省第4位,是自2008年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认定数量最多的一年。截至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90家。
据了解,2008年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这一优惠政策极大地刺激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有效显示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企业家及其团队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品牌形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够证明企业在本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也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提高企业的资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