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耗时两年之久的外滩地王纠纷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原告复星集团胜诉,被告上海证大、绿城中国及SOHO中国三方的转让协议无效;关于地块的股权结构实施认同上海海之门由复星、正大、绿城及磐石分别直接或间接占有50%、35%、10%及5%,判决后15日内外滩地王的股权将恢复至转让前;384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三方共同承担。
判决结果公布之后,SOHO中国第一时间表示不服宣判并坚持要上诉至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种种迹象表明,此事件还将持续发酵,未来看点颇多。【外滩地王纷争今日宣判:复星胜诉 SOHO中国将继续上诉】
复星:尊重判决结果,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相对于潘石屹第一时间利用微博表明态度的作法,复星再次保持了一贯的低调。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复星仅告知媒体“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声明”。而直到今日下午17:50,复星才用简短两句话表明态度:“复星尊重这一判决结果。我们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份声明中,复星认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确定了复星一直倚重的“母协议”的确存在,即2010年4月25日,证大房地产公司分别与复地 (论坛)集团、被告绿城公司签署《合作投资协议》约定,“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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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外滩地王风波始末 潘石屹称母协议不存在
去年在外滩地王纠纷案升级阶段,对于“母协议”的说法,潘石屹显得有些火大:“复星在媒体上大谈《母协议》,这个《母协议》是根本不存在的”他曾质问说:“复星你能拿出《母协议》让大家看看吗?”但从今日的判决结果来看,这个“母协议”确实是存在的,而当时所争论的“优先认购权”也是合理合法的。
三方发布联合声明 SOHO中国不服将继续上诉
复星被判胜诉之后,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立即与绿城宋卫平、证大戴志康共同发起联合声明。潘石屹表示“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三方(SOHO、证大和绿城)决定提起上诉,直到正义得到伸张”。目前三方已就一审判决的上诉事宜展开积极的会商并达成高度共识,并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从该条微博的评论中看来,反对的声音明显占了上风。
在这份联合声明中,SOHO、证大、绿城三方以及各子公司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深表失望和遗憾”,同时认为一审法庭对于8-1案件的事实认定,以及相关法律的使用均存在重大错误。同时三方认为,在8-1案件上诉过程中齐心协力地寻求对8-1案件公平、公开、公正的审理不仅对于维护其合法权利至关重要,而且也有助于上海投资环境的优化和国际国内形象的提升。
最后,SOHO、证大、绿城强烈呼吁,8-1案件原告方的实际控股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摒弃“一股独大”的思维模式,回到真正的法治轨道上来解决围绕8-1案件的商业纠纷,一起为上海的建设出力。
【事件回放】
2010年2月1日,上海正大置业以92.2亿从复地联合体联合体手中抢下外滩8-1地块,2011年11月,它又以95.7亿元将项目出售给海之门。海之门50%的股权为复星国际持有,剩余50%分别由上海证大、绿城中国及上海磐石持有。2010年4月25日,证大与复地集团(复星旗下子公司)及证大、绿城等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四方股权比例分别为50%、30%、10%和10%。而同时,证大也与复地签署了传说中的“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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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复星、SOHO中国、绿城和证大具有非常强烈的合作意向,曾就外滩地王这块地的合作进行了很久的磋商。但在2012年5月,SOHO中国发布公告称,通过旗下公司以40亿元从上海证大、绿城及上海磐石手中收购了该项目5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SOHO中国和复星将各持一半股权。复星对此“感到惊讶”,并称根据“母协议”在该项交易中拥有优先认购权,双方因此爆发了“口水战”。
2012年5月,复星表示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SOHO中国、绿城、上海证大下属的6家子公司均成为被告。在这之后,SOHO中国潘石屹曾发表长微博披露自己的心路历程,称复星对于两者的合作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而复星方面也毫不客气地表示“合作越谈到后来,就越觉得两家的价值观谈不拢”,自此双方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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