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严禁以园养园确保公园姓“公”

2013年05月10日 07:42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严禁以园养园确保公园姓“公”
 
对违规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馆、会所、茶楼等情况将进行整改
 
昨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举行新闻通气会,称已下发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严禁“以园养园”,确保公园姓“公”。新快报记者走访流花湖公园、天河公园和黄花岗公园发现,三大公园内的酒楼、婚纱摄影等商家依然生意兴隆。有酒家的负责人表示,食肆的存在丰富了公园的服务功能。而不少市民则呼吁公园少些商业味,多些运动休闲场所。
 
【通知要求】
 
公园房屋租给私人经营要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称,目前我国已登记注册公园数为1078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83平方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园建设管理面临新挑战,安全、服务、维护等方面压力不断加大,城市道路拓宽、地铁修建、房地产开发以及“以园养园”等变相经营对公园的用地范围、公益属性及健康发展都造成威胁。
 
通知强调,要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园运营安全有序。加大财政投入,严禁“以园养园”。强化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加强公园设计的科学引导。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公园运营管理专项检查,就公园中存在的出租公园房屋及设施设备给私人经营,违规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馆、会所、茶楼等情况整改。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重点抽查和专项调查,并将侵占公园用地、在公园内搞违规建设和非法经营、移植大树古树、举办动物表演等纳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考核和复查的重要内容。
 
-本地回应
 
漂亮公园不给拍婚纱照显得浪费
 
多名商家认为他们丰富了服务,姓“公”不能一刀切
 
多名受访的酒家工作人员表示,让公园姓“公”,有点不切实际。
 
“我们的存在只是丰富了公园服务方面的功能,如果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我们可以改正,但是如果要一刀切就未免矫枉过正了。”流花湖公园内一名食肆负责人称,公园内的商业机构基本上和园方的租约还有好几年,如果公园要进行整改,剩下来的租约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问题。饮胜会一名经理也表示,该酒楼已签下十年合同,离合同期满还有好几年时间,不可能说撤就撤。
 
“如果我们要撤走的话,那么公园里边还是否允许市民拍摄婚纱照呢?”流花湖公园内的婚纱摄影店负责人十分不解,当初公园就是为了保证园区内进行婚纱摄影的新人不至于打扰市民游园,才对婚纱摄影活动作出一定的限制。“如果这么漂亮的一个公园从此不允许新人在这里拍摄婚纱照的话,就有点浪费了。”
 
每天进公园喝早茶锻炼已成老广习惯
 
市民赞成腾出更多休闲空间,但也希望人性化操作
 
公园姓“公”,不少街坊拍手称好,并希望政府能腾出绿地,让广大市民拥有更多休闲空间。也有市民提到,整顿公园商业设施是一个涉及面相当广的事情,在实际操作上则需要人性化处理。
 
“我天天在这里做运动,当然希望环境越清净越好啦!”每天来天河公园跑步的安小姐说,如果公园能切实归公用,那对市民肯定是有利的。“我看见婚纱影楼生意还不错,经常见到摄影师在园内拍外景,这样把公司设在公园里,确实会占用公共资源。”她说。
 
而习惯在流花湖公园跟工友溜达的陈阿姨则觉得两难。“比如唐苑,我们都俗称‘白宫’,当年它在湖上开建,我们都不习惯,现在也把它当成是景观的一部分了。”陈阿姨说,“十几年了,现在都习惯了每天来公园里边饮个早茶,再去运动,如果没有了这些酒楼食肆,还真有点不习惯。”但她也觉得,现在公园的运动区域比较少,“如果能腾出多一点空间,老人们可以跳跳舞打打太极,年轻人也可以打球什么的,那的确也是一件好事。”
 
-相关新闻
 
强制回收的话将付出大笔赔偿,相关负责人曾表态——
 
广州对“园中园”争取逐步回收
 
新快报讯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广州市属公园开始推行“以园养园”、自负盈亏的政策。2004年11月起,全市公园以文化公园为试点,进行经营项目改革,70个经营项目公开招标推向社会。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王国如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于“园中园”大都属于私人投资,并且经过多年规范管理,经营需要经过政府相关资质投标,如果现在强制将它们全部免费或收回,政府将要付出一大笔赔偿款。
 
他透露,目前广州市对“园中园”采取的是“过渡政策”:政府争取将“园中园”逐步回收,然后向公众免费开放,但这个工作因业主承包资质及时长等条件不一,总体回收耗时较长。就目前而言,要所有“园中园”都完全免费开放,并没有确切时间。"将侵占公园用地、在公园内搞违规建设和非法经营、移植大树古树、举办动物表演等纳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考核和复查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称将将组织重点抽查和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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