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丨2013年临沂部分楼盘交房盘点

2013年05月21日 14:27
来源:家在临沂网
不管你是着急还是懈怠,时间就在那里,不快不慢。今年临沂楼市有好多项目都如期交房,很多网友领到钥匙,买装修建材,开始装修自己的新房。但是,也有很多网友还在焦急的等待中。很多网友致电家在临沂网咨询2013年交房的楼盘,本网特连线各大售楼处,盘点出2013年临沂部分楼盘交房时间,供广大购房者做参考。有很多人对于交房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交付哪些费用,也是雾里看花,理不清具体的步骤,我们将为大家一一梳理交房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交房四步:
步骤一: 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步骤二: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步骤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步骤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详细】
二、交房费用
很多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交房的时候,各种费用让消费者非常头疼。购买新房,一般交房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呢?【详细】
三、交房问题及应对
有人曾调侃地说过:你爱一个人就送他一套房,你想害一个人也送他一套房—在不少房地产商的“阴谋”下,面积缩水、房屋渗漏、虚假广告、延迟交楼、拖延办证……你会防不胜防、疲于奔命。每年夏天都是交房的高峰期。随着购房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开发商也感觉楼盘的交房愈来愈不顺利,交房“大战”屡屡上演。【详细】
四、购房指南: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及违约金赔付标准
出卖人的交付房屋义务 (1)交付是指对房屋的转移占有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对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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