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你支招 避免前后矛盾“享买房送面积”

2013年06月08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买房送面积,这种营销方式已经较长时间存在于东营楼市,多是些庭院、阁楼、露台、阳台等面积,但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少,如有网友反映,前期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后期却要求补上房款差价,这就产生矛盾了。那么,如何避免产生前后不一的矛盾呢?业内人士后给出如下三点建议,希望您在实际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真正处理好置业问题。
 
第一,签合同之后再交定金,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正式载入合同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如果在签合同之前就把定金给交了,那么主动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易手了,若是在后面遇到开发商不履行口头承诺,即使能够打官司要回自己的预付定金,也会花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很不划算。
 
第二,要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如果赠送的面积是切切实实的,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但赠送面积可以做文章,购房者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楔招给忽悠和糊弄过去了。比如说,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等算作赠送面积。
 
第三,在验房收房过户的时候,要确认赠送的面积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是享受跟主体房产同等待遇的。有些开发商在实际交易当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露台等还算实用的面积,但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受产权待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或者一些争议纠纷的时候,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

合作媒体

  • 搜房网
  • 焦点房产
  • 腾讯蓝房
  • 齐鲁晚报
  • 鲁南商报
  • 交通电台
  • 临沂在线
  • 山东房产联盟
区域:
姓名:
手机:
QQ:

家在临沂网团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