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自己电动自行车被盗,本是受害人的沂水籍男子李某产生报复心理,想把自己的损失弥补回来,于是窜至各小区、街头对夜行女性进行抢劫、抢夺、盗窃,两个月作案7起。7月26日,嫌疑人李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今年5月份的一个深夜,家住沂南县城西山小区的杨女士从外地出发返回沂南,刚走到自家小区门口,一名男子突然冲到她面前将其推倒后将其身上的钱包、手机及2000元现金抢走。接下来一个多月,县城历山路等路段发生多起类似的抢夺、盗窃、抢劫案件。民警根据受害人描述及通过分析作案手法等方式,对几起案件并案侦查,在调取案发路段的“天网工程”监控录像及对周围群众的走访后,将目标锁定在沂南一公司上班的沂水籍男子李某身上。7月26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通过缜密布控将李某抓获。
经审讯,李某,31岁,沂水县沙沟镇人,三年前来沂南工作。今年5月份,李某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心怀愤懑的他产生了“别人偷了我的,我就要偷抢别人的。”的报复心理,并将对象盯在了夜行女性身上,短短两个月,他窜至县城西山小区、历山路、文化路、团山路等处抢劫、抢夺、盗窃作案7起,抢劫、抢夺、盗窃现金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