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欠钱不还当“老赖”,连火车飞机都别想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沂各级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上了“黑名单”的“老赖”们将在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方面处处受限,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据统计,长期以来,相当数量的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漠视甚至挑战法律却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不但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也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守约”的基本社会风尚。
为整治这些“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即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于201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开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集中宣传月活动,并于10月1日起,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各级法院公告栏、报纸、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同时还将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老赖”们的社会信誉度将明显降低,在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方面处处受限,就连出境,铁路部门都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对于2013年10月1日前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可对之前的拒不履行行为从宽处理。除了公布名单和多方位限制外,对于那些执意对抗法律、损害司法权威,丧失社会诚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