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下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 申办购房资格证明须知

2013年09月26日 08:56
来源:365地产家居网


限购令下哪些人具备购房条件

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商品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于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外地人购房须提供1年的纳税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有效暂住证,以及无法提供连续1年或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购房。

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查

选购新房时,购房人需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房产信息,由开发商、代理机构将购房人的相关信息上报给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由该房管部门对购房者家庭在汉的房产状况进行查询,48小时内反溃在系统查询期间,开发商、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可撤销该购房人的查询申请。不符合条件者,由开发商下载打印通知单告知购房人,不允许售房;符合者,才能与开发商进行签约,一般在签约3日内由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

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查

由于商品房的购房资格审查多为开发商代为审查,我们就不再多说,重点来看看二手房购房资格的审查。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榷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榷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佣承诺书》。

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的资料

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是否收费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房管局曾明确表明,部分开发商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查询费”属违规行为。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该局对个人购房资格核查,不收取任何查询费用。

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申办《购房资格证明》须知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办要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申办要件:

1、购房人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已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枣子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其他境外个人申办要件:

1、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房,需要提交在所在城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

2、其他境外个人需提交在所在城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而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由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居留地公安部门出具。

四、委托申办要件:

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其他要件。

五、购房资格证明的有效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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