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兰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就诊的细心市民发现:出院结账不再是将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各种“子费用”相加,而是有了“一口价”
记者日前来到兰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采访。在三楼妇产科,兰山区义堂镇丈卜屯村村民亓玉华正在办理出院手续。“俺媳妇前几天刚生了孩子,住了6天产房,‘按病种收费’结账单‘一口价’为2897.70元。”他告诉记者,他的妻子是计划性剖宫产,医院给她办理了“按病种收费”手续,减去可以报销的2170元医保补偿金,实际费用仅700多元。
“为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加强诊疗行为监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我们在去年底正式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兰山区物价局副局长王军强介绍,“按病种收费”实行定额包干制,“明码标价”后的收费标准囊括了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治疗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检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费。据介绍,目前我市对包括分娩、阑尾炎、子宫肌瘤等在内的32种基本医疗项目,开始在全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点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定额包干治疗”政策,其中有10项为各试点医院必选项目,其余为自选项目,各医院自选不得少于5项。
“‘按病种收费’的定价基础是全国统一规范的临床路径。”服务中心主任杨淑兰说,临床路径就是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由医生专门为其制订一个最简洁、最有效的治疗方案,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临床诊疗行为。“临床路径中很多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质优价廉,是完全可以满足治疗需求的。”杨淑兰打开了亓玉华妻子住院期间诊断账单,指着一支花费几毛钱的药物说,“按病种收费”挤干了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大幅度降低了医疗成本,减少了患者的就医费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执行过程中,医院大部分医务人员反映,“按病种收费”是惠民政策,但少部分人认为目前医疗风险极高,这种收费方式无法体现技术风险价值。为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兰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引入了配套的奖惩制度。一是按病种收费超额自负,责任落实到人。按病种收费的费用按临床路径流程分配给各责任科室相应的收费定额,如果记账费用超过相应的定额,超出部分由责任科室和个人承担。二是强调利益引导与宣传教育并重。在适当物质奖励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定期通报“按病种收费”工作的先进科室和个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按病种收费’将更多的百姓留在了基层看病。”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公芝向记者介绍:“实行‘按病种收费’以来,医院已执行限价收费项目720余例。今年1至8月份,医院同期入院人数明显增多。”兰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赵玉坤说,今年3月份“按病种收费”医保补偿金额出台,比“按项目收费”医保报销比例更高,对于医院、患者及新农合基金来说,是三方得利。以“单胎顺产接生”为例,在“按病种收费”之前,平均费用是2100元左右;“按病种收费”后,兰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作为二级医院的定额收费标准是1650元,居民医保补偿金额是1155元,实际个人只需承担495元。“随着医院的业务量上升,医院的实际收入基本没有变化,但名誉度上来了,实现了良性循环。”赵玉坤说。
记者获悉,市物价局日前对各县(区)试点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据不完全统计,临沂市目前已经开展近8000余例,其中,平邑县、郯城县和沂水县均已突破千例大关。数据初步显示,我市各县(区)医院的试点工作已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按病种收费”工作已让百姓看病心里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