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商部门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2013年11月08日 15:29
今年“双十一”是消法修改后迎来的首个网购高峰,我市工商部门根据往年多发的消费纠纷,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血拼”之时勿忘理性。
 
工商部门提醒,在购买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品时,一定要询问清楚退货时运费由谁承担,避免在退换货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注重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投递时要求商家详细填写快递单,标明物品价值,进行保价;注意验货签收环节,贵重易碎的商品务必验货后再签收;消费者在血拼购物时勿忘索要发票,以作为消费纠纷时的维权证据。
 
此外,网购促销广告要核实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团购网提高价格加大折扣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为此,工商人员建议有条件的消费者网购前,先到实体店了解价格,不要因贪图便宜而忽视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为了做到网购时不被价格迷惑而盲目下单,工商人员建议可以借助一些比价工具对各大网站的商品进行对比,选购时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对比商品质量。
 
针对虚假打折网站、链接频出的现象,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网页中弹出的“双十一”打折链接,购买时选择大型正规电商网站,防止被不法商家鱼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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